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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、第一卷:少年行 打工团--“血兰” (2 / 4)

    “当然,你看这把破枪,有钱换新的····不对,枪械要他们提供,他们专业。”易风掏出那把仿制枪。

    “咱们吃住在这儿,还要这么多钱,是不是太……”天语脸皮薄。

    “要不然明天你跟赵盾再推个车去街上卖冰激凌,攒点钱换把新枪。”易风看天语的目光一脸期待,显然他俩干过。

    “又来这招!”赵盾和叶天语一起都撇撇嘴。

    “有劳有酬,天经地义。”常飞也把枪搁在桌上。

    “你看,英雄所见略同。我们干了保镖的活儿,就该给钱,不然咱们出生入死,林大小姐也未必领情,还是换成现金实惠。此地事了,两不亏欠。”易风与林莎的交集是个悲剧,他也没想有续集。

    “那雇佣兵,咱们要有个名号吧?”赵盾其实心里挺不以为然。

    说是雇佣兵,不过是眼下权宜之计,等报完了仇,回到东华,照样还是正规军。不过话又说回来了,雇佣兵没个名号,没法签合同啊!

    是的,赵盾熟读法律,很有契约精神,可是个有原则的人!

    “确实,来合计合计,起个名。”易风赶紧招呼大家靠近一点,好集思广益。

    “金立来?怎么样,金子立刻到来。”易风第一个发了言。

    “反对!”常飞三个否决的干脆利落,真是想钱想疯了。金立来,开公司吗?

    “猛龙,怎么样,有个词叫猛龙过江,我们算猛龙过海!”赵盾觉得威武。

    “有点意思。”易风一阵点头,天语却想起一件事儿道,

    “还记得大学挑战杯吗,那人叫飞龙,会不会让人误会啊?”

    几个一想是有些不妥,被人当成粉丝团就糗了。

    “‘龙’不能用,那帮杀手纹身也是一条龙!”常飞直接排除一切“龙”

    “你说叫啥?”赵盾继续捧哏。

    “影!”常飞憋出一个字。

    “怎么感觉像个暗杀组织!”易风看看常飞、赵盾,最后到天语。

    “血兰,血兰怎么样?”天语沉思一阵,提议道。

    “雪兰,是朵花吗,会不会太娇气了。”赵盾小心翼翼的质疑。

    “不是花。鲜血的血,乌兰阿姨的兰。咱们不是要为乌兰阿姨报仇吗!”

    “以血还血!”易风道

    “概不赊欠”常飞道

    “同意”最佳捧哏。

    “那就这样了,咱们就叫血兰,血兰佣兵。”四人达成共识,天语笑的尤其灿烂。

    “你说要不要个徽标啥的?”赵盾小眼睛一转。

    “要啊,等会儿天语画朵兰花,涂成红色,不就成了。对了,抽时间每人置办几套衣服,统一着装,我看能不能顺便让老郑找个裁缝,把天语画的血兰花绣到衣服上去,就齐套了。”

    易风一口一个老郑,兜里有钱底气雄啊!

    “对了,关键是枪。”赵盾郑重提醒,易风点头称是,有事儿找老郑!

    异国他乡,不大的卧室,四个少年,如同儿戏的一幕却诞生了雇佣兵史上的另一个传说。

    而林家餐厅旁的小客厅里,林莎和郑东也在闲聊。

    “郑叔,易风那样,你真给他那么多钱!”尽管林莎自小衣食无忧,但对钱还是有概念的,而且是易风收了卡,又不是天语。

    “莎莎,如果这也算是生意的话,我们占了便宜。”林莎知道郑东用昵称时,他只是一个长辈。

    郑东接着说:

    “昨天袭击你亲眼所见,你再想想自由岛密密麻麻的变异体,然后拿他们比较一下你过去的同学、朋友,有这样的同龄人吗?”

    林莎摇摇头。

    “年龄相仿,技艺超群,还能伴你身旁,为你拼命,这是上天的怜悯,是林先生给你积的福祉啊!”郑东表情很认真。

    “那您觉得他们究竟是什么人,听天语说他们都是东华一所军校的学生。”林莎没见识过军校生,但她相信天语和赵盾肯定是的。

    “依我看,军校肯定不假,但要看是怎样的军校,他们太年轻了!”

    “年轻?那他们是从小读军校!”林莎没想过这个问题。

    “只可能是少年班,当初他们在自由岛上杀进杀出,除了自幼接受这种教育,否则不可能活着出来。”

    “这件事要不要告诉叔叔?”林莎随口问到。

    “暂时不要,他们的身份越少人知道越好。外人不会知道,你身边会跟着杀手,还是四个!”郑东淡淡笑容里满是萧杀之意。

    郑东不会告诉林莎,200万美金只是一种善意、一条纽带、一种奢望。

    ··········

    上午林竺觉来了,林竺觉和郑东、林莎三个人关在书房里密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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